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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侵权案对我国企业发展的启示
日期:2013-01-03  字数:   作者:   评论员:   浏览次数:1139

  苹果(apple),一个引领时尚潮流与代表高新科技的代言词,在近期遇到了商标侵权的麻烦。昨天,此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双方围绕苹果当时购买商标的中介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公司是否形成商标转让,以及唯冠公司是否受商标转让协议的约束两个焦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最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对此,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一审判决时由于唯冠深圳公司握有“IPAD”商标证而胜诉,然而由于苹果公司提供了有力的新证据,使得终审判决有了悬念。

  且不说这件案子谁对谁错,也不评论到底是深圳唯冠误告还是苹果公司侵权。进入21世纪,随着国际贸易与分工的深入发展,原先依靠资源禀赋与比较优势进行产品生产已经无法在国际市场上立足,而且单纯地依靠劳动力成本等传统优势也无法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此时,科技的发展造就了一个新型的企业竞争力,即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受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最大的特点就是独占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也正是这种特点,使得知识产权成为了当今社会各企业争夺的焦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对知识产权的界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本次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之争就是商标专用权的归属之争。

  商标是品牌的内核,也是无形资产的重要构成要件,它能给企业较长时间内带来超额利润,因此,被人们称为“永动的印钞机”。苹果被深圳唯冠科技“咬”,为我国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敲响了警钟。正如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领导力研究中心研究员秦合舫所说:“(iPad商标侵权案)说明商标权这一类的无形资产具有非常强的以小制大的杠杆效应,这也提醒我国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之时,一定要注意这类"细节"问题,避免在某一个环节上被别人"卡"住脖子,或花大代价却为他人做嫁衣,或被迫付出高昂的代价。”

  我国的商标法,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注册先得”的游戏规则。对这一规则不了解或不重视的一些企业,其标志或名号往往惨遭别人抢注,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上世纪90年代中国家喻户晓的龙虎牌清凉油,其商标被一家新加坡企业进行全球抢注,导致中国老牌企业产品出口受阻。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显示,美国菲丝博克公司(Facebook,Inc.)已在中国申请注册了THE Facebook,Facebook,以及可能的音译中文名称,脸谱面书飞书博飞思簿费司布克菲丝博克等61个不同商标,其中部分已获得通过。这些商标涵盖社区网络照片分享软件搜索引擎电子杂志游戏等7个类别,有趣的是,甚至男女服装类别也注册了,足见Facebook对商标保护的重视。业界人士称,这一举动几乎将与Facebook有关的所有潜在商标一网打尽,保证其今后进军中国市场时,把发生商标抢注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近年来,国内一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且关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工业园区如中关村等在全国各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将逐渐成为未来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然而在国内众多高新技术企业中,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却很少有企业能做到尽善尽美,大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表现在企业的专利商标申报意识不强,关于知识产权的申报数量较少。尽管很多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与创新能力,而且也开发出了一些较为先进的技术与产品,但是这些企业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数量却十分有限,而且对于通过专利申请保护知识产权并未表现出强烈的意愿。加之对侵权企业的打击力度十分有限,维权企业所获得的赔偿额相对过低。如修正药业和吴太药业所得到的赔偿额均在50万元以下。这种高投入低产出的事情是目前高新技术企业所不愿接受的。最后,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取证存在较大的困难与障碍。与其他民事纠纷案件比较而言,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具有取证难举证难证据隐蔽性较强以及技术性高等特点,再加上这些证据短暂易失隐蔽并且不易取得,当事人如果想收集并固定对方侵权的证据非常困难。

  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既有国家司法体制的原因,也有政府行政干扰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原因,这就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大众等多方力量的帮助。明确与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标准,加大侵权企业的犯罪成本。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明确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金额,并根据侵权企业给被侵权企业所带来的损失,来确定赔偿成本。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要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整个企业经营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完善企业资深的科学研发体系,加强监督与管理,防止知识产权外泄。此外,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维权工作的人才培养与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维权水平。第三,加强政府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指导,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太重要了。一个企业想要在市场竞争的氛围中获得一定的地位就必须从独特性与独创性出发,凭借其他传统企业所没有的创新能力来获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而知识企业的有效保护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持续性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成果主要依赖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明确界定了科技成果的权利边界,并赋予其排他性的独占权,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知识产权的交易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iPad商标纠纷案对我国企业的启发是深刻的。首先,企业的经营之道,应包括对商标的管理与营销,还应包括对商标求购者背景的深入了解。很多具有巨大潜在价值的商标交易,收购人都是通过幽灵公司来操作,以掩护真正的收购人,从而达到压价目的。iPad商标被苹果廉价收购的教训,实足令人深思。其次,一旦商标权被侵犯,应勇于应诉和起诉。这次苹果在深圳先发制人诉上法庭,欲强拿下这个争议中的商标权,假如当事方没有奋起应诉,积极维权,也就不会有深圳中院的一审胜诉。总之,企业只有以战略眼光来看待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现代知识产权,才会有美好的前途和未来。

 

 

 

  苹果唯冠侵权事件:

  唯冠胜诉苹果索赔成功 品牌保护与创新需并重

  事件性质:企业品牌

  7月2日,唯冠与苹果有关iPad商标争夺案终于落下了帷幕。6000万美元,成为苹果与唯冠和解的筹码。一向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苹果,这次在iPad商标上栽了跟头。6000万美元,对于苹果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对于唯冠来说,却是“救命稻草”。唯冠通过正常合法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无可厚非,因此苹果赔偿也是理所应当。尽管苹果公司获得其iPad系列产品在中国内地的合法销售权,但也为自己当年低价收购唯冠大中华区商标时的“疏忽”买了大单。但是,唯冠的品牌价值及其影响力与苹果是不可能同日而语的,区别就在于创新。这对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的自主品牌而言值得深思。

  有道观点:对外,注重保护权益;对内,重视自主创新。两者并重的品牌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